所有版权归中国经济网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10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重点围绕八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证监会表示,《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与有关方面加强合作,推动各项意见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中型的。整合管理机构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机构投资者教育和服务主体责任,引导管理机构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有意见建议管理机构应将投资者教育工作做细,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将投资者教育纳入业务流程。经营机构在向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必须向投资者详细解释业务规则,明确重要合同条款,充分提示投资者相关风险,提高投资者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鉴于部分商业机构对投资者诉求不重视、回应不充分,有观点认为商业机构应重视投资者的诉求。鼓励完善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机制,与强化内控制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机衔接,落实商业机构回应投资者诉求、管理投诉原因、切实提升服务的主体责任。质量。有意见呼吁将中小投资者保护纳入治理机构业务流程和合规管理,从无到有筑牢投资者保护壁垒,鼓励治理机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善待投资者、诚信当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和“把关人”。更好发挥保险机构作用。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致力于市场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机构,应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支持诉讼、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提起代理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投资服务中心已帮助投资者提起诉讼90起,提起普通代表诉讼19起,参与特别代表诉讼4起,已帮助6万多名投资者获得赔偿约28.95亿元。公司提起11起代位股东诉讼,追回投资者损失约11.5亿元。随着中小投资者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有必要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满足中小投资者日益增长的维权需求,树立和深化中小投资者理性维权的理念。噢。对此,多方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措施: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支持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场景、支持投资者保护组织接受中小投资者申请申报民事赔偿请求、参与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投票程序。强化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丰富投资者保护机构在提出支持诉求、股东置换诉求等方面的制度实践,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引导中小投资者充分认识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合理维权。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出具询问函并归档针对上市公司的诉讼。对于相关民事赔偿索赔案件,依法以适当形式公开股东权利行使和提起民事索赔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中小投资者通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执法维权活动,便利投资者行使权利和提起民事索赔。我们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完善退市过程保险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完善退市过程中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和机制作出了规定。同时,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多位意见呼吁面临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全面清盘规避此类风险,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交易监管,避免对存在拆解风险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非理性炒作。此外,对于严重违规强制退市的情况,将加强投资者保护。提出多项意见,指导因严重违法违规而面临被迫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积极采取预付款等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补偿投资者因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违法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加强处理相关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协调配合,配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投资者的利益。加强上市公司自愿退市的投资者保护。一些人建议,应向自愿退市的上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和其他保障措施。同时,为加强对境内上市外资股(即B股)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意见建议,发行B股的公司拟通过要约收购或股东大会决议主动终止B股上市交易的,收购人或相关现金期权提供者应支持设立B股临时账户。 中国证券金融学会首席经济学家表示,一些意见的监管原则非常明确,无论是上市公司自愿退市还是强制退市,都对中小板进行全面、全流程的保护企业投资者必须落实。这意味着从风险提示到异常交易监控,再到责任追究和后续权益保护,没有一个环节被忽视或放松。目的是确保退市过程中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保护。
(编辑:关关)
中国经济网指出:股市信息由合作媒体和机构提供。这是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自行承担风险并采取相应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