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热门

存款和取款必须兼顾安全性和便利性。

所有版权归中国经济网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明年1月1日起,个人现金存取超过5万元将“统一”,不再受到质疑。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联合公布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及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草案延续了征求意见稿要求“个人现金存取款5万元以上需办理资金来源登记”。近年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不断深入,已成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利润随着网络变得越来越密集,运行时层面的一些“过度编码”做法逐渐模糊了服务的边界。前段时间,一名储户提取了4万元,并被要求说明资金用途并调取银行记录。这件事被曝光后,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工薪族提取工资、老年人领取养老金、个体户补充流动资金,这些都是正常的财务行为,但如果用“一刀切”的方式分析,就会变得更加问题和尴尬。 “5万元”标准不仅让很多储户担忧,也让银行柜员、一线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陷入困境。这一“管控措施”发出了明确信号,要筑牢金融安全防线,防止对人们正常金融活动的不当干扰。数字经济时代,银行依托大数据ta、人工智能模型和客户画像系统,识别“小额支付+大额转账”等异常交易模式等典型欺诈行为。这意味着风险管理基于智能数据驱动的判断,而不是人工询问。如果金融服务真正回归到“服务”的层面,资金流通就会更加顺畅,社会​​交易成本就会降低。这对各方来说不是都有好处吗?根据《调控措施》,银行在提取资金时将“统一回应”大家的疑问。不再提问,而是根据风险情况决定是否“多问一些问题”。如果洗钱风险较高,银行将“加大调查力度”,了解资金来源和用途。在低风险情况下采取简化措施。 “管控措施”并非降低反洗钱标准,而是履行客户职责根据风险进行尽职调查。例如,即使某个账户确实涉嫌洗钱、欺诈等,监管机构也会对其进行监控,以确保非法活动无处藏身。执行层面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另一方面,银行柜员很难直接判断储户取款的风险程度。最后有必要建立明确的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通过标准化的风险评估模型提供明确的证据。另一方面,当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因反欺诈措施受到侵犯时,要健全畅通的申诉渠道,通过便捷有效的异议和申诉机制,保障存款人的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不影响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保持最大程度的安全性,防止欺诈。放宽准入限制的原因限制是基于风险防范,让人们不再为存取款担心。因为安全性和舒适性不应该是“单选题”。 (中国经济网年味)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理论评论频道接受投稿;原创评论和理论文章可发送至cepl#ce.cn(将#改为@)。更多信息请参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文。
(编辑:吴晓娟)

你可能也会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